发布日期:2021-01-19 | 文号: |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3号)和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帮助贫困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鲁扶贫办字[2020]39号)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市残疾人联合会定于2021年元月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1月31日
三、援助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本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就业帮扶对象。
四、工作目标
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援助政策措施,使服务对象都能掌握申领政策服务的具体流程和操作方法,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援助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政策,促进未就业的服务对象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让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活动内容
(一)送政策
1.加强政策宣传。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宣传栏等渠道将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宣传到位,并及时准确地指导其落实相关政策,通过各种形式,把就业政策送进每一户援助对象家中,使每一位援助对象了解适合于自身的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
2.实施精准服务。通过就业援助平台对失业人员提供精准的人员分级分类服务,围绕困难群众不同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开展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技能不足的,提供至少1个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至少3个适合的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
3.聚焦重点群体。对零就业家庭开展“清零”行动,确保活动期间每个家庭中至少1人实现就业。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一批残疾人就业创业。对脱贫人口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稳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稳定现有就业规模。
(二)送岗位
1、各区市要通过摸底调查,掌握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急需的岗位,及时与企业进行对接,收集合适的岗位,畅通发布渠道。实施“岗位跟进”,对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不同的求职择业需求,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有效岗位信息和通过其他渠道收集的岗位信息,为其提供适合个人需求的有效岗位信息不少于3个。为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即时的就业岗位援助,为社会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推荐和岗位适配服务,为就业困难的残疾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安置服务,为有创业意愿的各类援助对象提供创业政策咨询。
2、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在落实“一站式、全程式、网格化”等标准化、精细化服务措施的基础上,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推进跟进式和定制式服务,通过“人对人门对门”服务,准确掌握网格内的失业人员技能和求职意向等情况,提高就业帮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多岗可挑、有岗可上”。
(三)送技能
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在活动期间发挥社会合力,充分调动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各方面力量,发挥职业指导师、创业咨询师等就业师资队伍作用,集中做好帮扶工作。各区、市要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单位,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援助服务,对亟需就业的困难人员和急于提升就业能力的困难人员,要提供不少于2次可供挑选的培训机会;对于想实现创业的困难人员,要提供创业帮扶服务。
(四)送温暖
1、各区市组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本着救急、救困、救难的原则,确定送温暖走访对象。
2、制定走访方案。市内三区组织送温暖走访慰问特困失业人员家庭412户,其中市南区90户、市北区228户、李沧区94户,其他区市走访慰问人员由各区市自定。
3、走访慰问方式。走访慰问由市、区(市)就业服务机构组织街道(镇)等部门,通过登门走访慰问,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市高度重视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把活动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要举措,作为“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的重要工作,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要指导、组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合理制定走访慰问活动方案,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春节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资源,整合救助力量,形成救助合力,统筹调度全市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及送温暖活动情况,避免重复救助、多头救助和救助遗漏。
(三)求真务实,抓好统计。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总结和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请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于2020年2月3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2)分别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残疾人联合会。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月19日
(联系人:市就业服务中心 周丽颖 电话:83660517
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李玉祥 电话:8097959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21-01-19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3号)和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帮助贫困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鲁扶贫办字[2020]39号)要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市残疾人联合会定于2021年元月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1月31日
三、援助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
(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三)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本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等重点就业帮扶对象。
四、工作目标
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援助政策措施,使服务对象都能掌握申领政策服务的具体流程和操作方法,有就业需求的都能得到就业援助服务,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政策,促进未就业的服务对象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让服务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活动内容
(一)送政策
1.加强政策宣传。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宣传栏等渠道将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宣传到位,并及时准确地指导其落实相关政策,通过各种形式,把就业政策送进每一户援助对象家中,使每一位援助对象了解适合于自身的政策内容和办理途径。
2.实施精准服务。通过就业援助平台对失业人员提供精准的人员分级分类服务,围绕困难群众不同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开展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帮助提振信心,合理规划求职方向。对技能不足的,提供至少1个培训项目。对有就业意愿的,对照帮扶清单和岗位信息库,提供至少3个适合的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援助各项补贴政策,鼓励困难群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鼓励用人单位更多吸纳困难群众就业。
3.聚焦重点群体。对零就业家庭开展“清零”行动,确保活动期间每个家庭中至少1人实现就业。对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帮助一批残疾人就业创业。对脱贫人口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稳定就业帮扶政策措施,稳定现有就业规模。
(二)送岗位
1、各区市要通过摸底调查,掌握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急需的岗位,及时与企业进行对接,收集合适的岗位,畅通发布渠道。实施“岗位跟进”,对失业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不同的求职择业需求,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有效岗位信息和通过其他渠道收集的岗位信息,为其提供适合个人需求的有效岗位信息不少于3个。为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提供即时的就业岗位援助,为社会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提供推荐和岗位适配服务,为就业困难的残疾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安置服务,为有创业意愿的各类援助对象提供创业政策咨询。
2、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在落实“一站式、全程式、网格化”等标准化、精细化服务措施的基础上,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推进跟进式和定制式服务,通过“人对人门对门”服务,准确掌握网格内的失业人员技能和求职意向等情况,提高就业帮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多岗可挑、有岗可上”。
(三)送技能
各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在活动期间发挥社会合力,充分调动各级就业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各方面力量,发挥职业指导师、创业咨询师等就业师资队伍作用,集中做好帮扶工作。各区、市要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单位,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援助服务,对亟需就业的困难人员和急于提升就业能力的困难人员,要提供不少于2次可供挑选的培训机会;对于想实现创业的困难人员,要提供创业帮扶服务。
(四)送温暖
1、各区市组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本着救急、救困、救难的原则,确定送温暖走访对象。
2、制定走访方案。市内三区组织送温暖走访慰问特困失业人员家庭412户,其中市南区90户、市北区228户、李沧区94户,其他区市走访慰问人员由各区市自定。
3、走访慰问方式。走访慰问由市、区(市)就业服务机构组织街道(镇)等部门,通过登门走访慰问,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市高度重视2021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把活动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要举措,作为“两节”期间为困难群众送温暖的重要工作,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要指导、组织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合理制定走访慰问活动方案,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春节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资源,整合救助力量,形成救助合力,统筹调度全市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及送温暖活动情况,避免重复救助、多头救助和救助遗漏。
(三)求真务实,抓好统计。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残联组织要结合自身职能,做好本部门的相关总结和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地汇总上报本部门、本系统的有关工作情况。请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于2020年2月3日前,将就业援助月活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见附件1、2)分别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残疾人联合会。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月19日
(联系人:市就业服务中心 周丽颖 电话:83660517
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李玉祥 电话:80979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