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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继续有效的通知(青人社字〔2021〕95号)

发布日期:2021-11-25 | 文号: |

  各区(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市政策性文件管理的要求,研究确定《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青人社字〔2018〕55号)继续执行,现予以公布,文件有效期自2021年11月29日起至2022年11月28日止。

  附件: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

  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力资源  

  组   织   部                     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公布《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继续有效的通知

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青人社字[2018]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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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继续有效的通知(青人社字〔2021〕95号)

日期:2021-11-25

  各区(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市政策性文件管理的要求,研究确定《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青人社字〔2018〕55号)继续执行,现予以公布,文件有效期自2021年11月29日起至2022年11月28日止。

  附件: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

  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力资源  

  组   织   部                     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21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公布《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继续有效的通知

青岛市鼓励中介机构和个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实施细则(青人社字[2018]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