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3-29 | 文号: |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各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为全面贯彻《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和《青岛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切实落实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各项任务,提升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推动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将《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2013—202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提升,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48号)和《青岛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遵循人才成长规律,贯彻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为重点,以提升创业创新能力为核心,通过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机制,不断强化人才素质、激发人才活力、提升人才效能,为青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原则
1.着重培养,创新机制。把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作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积极探索“工程”实施的方式方法,创新培养培训的体制机制。
2.围绕大局,统筹推进。紧紧围绕服务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注重“工程”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各项重大人才工程相衔接,与人才发展规划相协调,推动建立多层次、多类别、多形式的培养培训格局,分步分类推进“工程”实施。
3.突出重点,示范引领。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开展专项继续教育活动,通过知识更新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工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有效带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提升我市重点发展领域人才优势。
二、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在海洋科技开发、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生态环保、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10个经济重点领域,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政法、社会工作等6个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大规模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全市每年培训1万名左右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从2014到2020年,共培训10万人左右;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专业培训机构等现有施教机构,建设一批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创造条件申报省级、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三、重点项目
(一)高级研修项目。以培养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积极申报争取国家级、省级高级研修班;认真组织我市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级、省级高级研修班学习培训;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根据实际,围绕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征集、审核、下达《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青岛市下达的计划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全市每年培训200人左右。
(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依托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在10个经济重点领域、6个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以更新专业知识、掌握先进技术、提升创新能力和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主要内容,采取专家面授、理论研讨、案例分析、拓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培养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72学时,对专业性强且需要持续深化的相关领域,可采取跟踪培养方式进行。全市每年培养培训不少于6000人。
(三)岗位培训项目。针对高中级骨干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和工作需要,以理念更新、知识拓展、技术适应、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和职业道德养成等为主要内容,采取岗位轮训、学习交流、体验模拟、实地考察等灵活多样的培养培训方式,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岗位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36学时。全市每年培训骨干专业技术人才8000人。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在继续规范现有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创造条件,积极申报一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1家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根据《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在相关行业、系统增设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各区、市可参照青岛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条件,建设一批区、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培训项目、专家师资、教材资源、数据库开发、施教机构和研究课题等建设,打造真实有效的在线学习平台,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
四、实施步骤
“工程”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进行。
(一)调研准备阶段(2013年)。结合青岛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实际,开展培训资源、培训项目等前期调研,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4—2017年)。制定发布《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年)实施方案》。争取青岛市本级财政经费支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创新培训方式,分类开展培养培训活动。建设一批优质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创造条件积极申报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7年,对“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做法,确保各项工作稳步实施。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8—2020年)。完善相应政策规定,力争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有所突破,根据“工程”进展适时调整完善,全面落实培训任务。2020年,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联席会议(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由青岛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工程”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工程”重要事项由“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各主管部门(单位)和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领域、本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要把“工程”纳入人才工作的总体布局,结合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分级推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作用,做好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和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培训等“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工程”要求,按照各自职能,有效落实各项任务。
(二)政策保障
1.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各主管部门(单位)和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根据各相关领域和产业的实际情况,结合“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达的培训任务指标,制定高级研修项目计划、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计划、岗位培训计划,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制定全市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工程”统计制度,各主管部门(单位)和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计划组织实施,加强指导服务,保证培训质量,按时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研修培训人数、学时、内容、经费等培训计划执行情况。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重点项目后续成果进行追踪。纳入《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和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2.加强“工程”与专业技术人才使用政策的衔接。参加“工程”培养培训和学习情况是个人专业技术经历及接受继续教育的重要记载。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设计监制“工程”培训证书,“工程”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学习情况及相应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的依据之一。
3.做好“工程”培养培训与各类人才培训政策的结合。各主管部门(单位)和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以“工程”实施为契机,积极整合现有培训项目,并探索“项目+人才”培养模式,在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重大建设项目中,明确与“工程”重点领域相关的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并在实施中搞好衔接;重视发挥企业作用,加强用人单位的人才培养培训与“工程”培养培训任务的衔接;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拓宽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进入“工程”的通道。
(三)服务保障
1.研究制定“工程”项目指南。各主管部门(单位)和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积极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工作,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要求,制定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岗位培训项目指南,分类编写培训大纲,加强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实施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工程。
2.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各主管部门(单位)和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以“工程”为契机,加强培训项目、专家师资、教材资源、施教机构和研究课题等数据库建设,实现继续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共享。
3.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重点扶持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市场前景广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引导各类培训资源向优势施教机构集中,建设一批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以结合实际,建设本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四)经费保障
要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等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要求,各级政府承担的工程项目任务,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各级财政要根据财力情况,加大对本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投入,政府有关部门承担纳入青岛市“工程”年度培训计划的培训任务的,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向同级财政申请经费支持。要加强对财政投入的绩效管理,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培训教学成果机制,财政支持的重点培训课程的学习课件要在政府网站、在线学习平台开辟专栏免费向全社会共享,切实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带动作用。各行业协会承担的“工程”项目任务,由原经费渠道予以保障。青岛市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基本建设和日常经费由原渠道解决。各主管部门(单位)和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整合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项目资源,做好项目归并和管理对接工作,避免重复建设,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确保重点项目的实施。用人单位要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落实本单位开展“工程”相关费用支出。鼓励个人自费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入知识更新“工程”。
(五)监督保障
要建立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主管部门(单位)“工程”实施情况、培训科目及内容、培训方式方法、实际效果、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本级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培养培训资金专款专用。强化企事业单位“工程”项目经费配套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对截留、侵占、挪用“工程”经费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18-03-29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各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为全面贯彻《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和《青岛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切实落实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各项任务,提升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推动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将《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2013—202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提升,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48号)和《青岛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遵循人才成长规律,贯彻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为重点,以提升创业创新能力为核心,通过整合培训资源、完善培训机制,不断强化人才素质、激发人才活力、提升人才效能,为青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原则
1.着重培养,创新机制。把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作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积极探索“工程”实施的方式方法,创新培养培训的体制机制。
2.围绕大局,统筹推进。紧紧围绕服务青岛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注重“工程”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各项重大人才工程相衔接,与人才发展规划相协调,推动建立多层次、多类别、多形式的培养培训格局,分步分类推进“工程”实施。
3.突出重点,示范引领。以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开展专项继续教育活动,通过知识更新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工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有效带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开展,提升我市重点发展领域人才优势。
二、目标任务
围绕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在海洋科技开发、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新信息、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生态环保、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10个经济重点领域,在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政法、社会工作等6个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大规模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全市每年培训1万名左右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从2014到2020年,共培训10万人左右;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专业培训机构等现有施教机构,建设一批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创造条件申报省级、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三、重点项目
(一)高级研修项目。以培养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积极申报争取国家级、省级高级研修班;认真组织我市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级、省级高级研修班学习培训;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根据实际,围绕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征集、审核、下达《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青岛市下达的计划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全市每年培训200人左右。
(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依托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有关主管部门(单位),在10个经济重点领域、6个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以更新专业知识、掌握先进技术、提升创新能力和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主要内容,采取专家面授、理论研讨、案例分析、拓展培训等多种方式,培养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72学时,对专业性强且需要持续深化的相关领域,可采取跟踪培养方式进行。全市每年培养培训不少于6000人。
(三)岗位培训项目。针对高中级骨干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和工作需要,以理念更新、知识拓展、技术适应、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和职业道德养成等为主要内容,采取岗位轮训、学习交流、体验模拟、实地考察等灵活多样的培养培训方式,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岗位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36学时。全市每年培训骨干专业技术人才8000人。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在继续规范现有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创造条件,积极申报一批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1家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根据《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在相关行业、系统增设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各区、市可参照青岛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条件,建设一批区、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充分发挥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培训项目、专家师资、教材资源、数据库开发、施教机构和研究课题等建设,打造真实有效的在线学习平台,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能力提升。
四、实施步骤
“工程”采取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进行。
(一)调研准备阶段(2013年)。结合青岛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工作实际,开展培训资源、培训项目等前期调研,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启动实施阶段(2014—2017年)。制定发布《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年)实施方案》。争取青岛市本级财政经费支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创新培训方式,分类开展培养培训活动。建设一批优质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创造条件积极申报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17年,对“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做法,确保各项工作稳步实施。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8—2020年)。完善相应政策规定,力争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有所突破,根据“工程”进展适时调整完善,全面落实培训任务。2020年,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联席会议(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由青岛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工程”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工程”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工程”重要事项由“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各主管部门(单位)和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本领域、本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要把“工程”纳入人才工作的总体布局,结合实际情况,分类指导、分级推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作用,做好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和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培训等“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工程”要求,按照各自职能,有效落实各项任务。
(二)政策保障
1.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各主管部门(单位)和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根据各相关领域和产业的实际情况,结合“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达的培训任务指标,制定高级研修项目计划、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计划、岗位培训计划,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制定全市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工程”统计制度,各主管部门(单位)和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计划组织实施,加强指导服务,保证培训质量,按时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研修培训人数、学时、内容、经费等培训计划执行情况。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重点项目后续成果进行追踪。纳入《青岛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和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示范基地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和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2.加强“工程”与专业技术人才使用政策的衔接。参加“工程”培养培训和学习情况是个人专业技术经历及接受继续教育的重要记载。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设计监制“工程”培训证书,“工程”项目承办单位负责对学员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学习情况及相应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的依据之一。
3.做好“工程”培养培训与各类人才培训政策的结合。各主管部门(单位)和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以“工程”实施为契机,积极整合现有培训项目,并探索“项目+人才”培养模式,在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重大建设项目中,明确与“工程”重点领域相关的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并在实施中搞好衔接;重视发挥企业作用,加强用人单位的人才培养培训与“工程”培养培训任务的衔接;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拓宽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进入“工程”的通道。
(三)服务保障
1.研究制定“工程”项目指南。各主管部门(单位)和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积极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工作,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要求,制定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岗位培训项目指南,分类编写培训大纲,加强课程和教材体系建设,实施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工程。
2.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各主管部门(单位)和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以“工程”为契机,加强培训项目、专家师资、教材资源、施教机构和研究课题等数据库建设,实现继续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和共享。
3.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重点扶持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市场前景广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引导各类培训资源向优势施教机构集中,建设一批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以结合实际,建设本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四)经费保障
要建立健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等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要求,各级政府承担的工程项目任务,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各级财政要根据财力情况,加大对本级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投入,政府有关部门承担纳入青岛市“工程”年度培训计划的培训任务的,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向同级财政申请经费支持。要加强对财政投入的绩效管理,探索建立政府购买培训教学成果机制,财政支持的重点培训课程的学习课件要在政府网站、在线学习平台开辟专栏免费向全社会共享,切实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带动作用。各行业协会承担的“工程”项目任务,由原经费渠道予以保障。青岛市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基本建设和日常经费由原渠道解决。各主管部门(单位)和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整合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项目资源,做好项目归并和管理对接工作,避免重复建设,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确保重点项目的实施。用人单位要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落实本单位开展“工程”相关费用支出。鼓励个人自费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培训,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入知识更新“工程”。
(五)监督保障
要建立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主管部门(单位)“工程”实施情况、培训科目及内容、培训方式方法、实际效果、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本级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培养培训资金专款专用。强化企事业单位“工程”项目经费配套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对截留、侵占、挪用“工程”经费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