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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3-14 | 文号: |

 一、文件依据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31号

 二、政策内容

 1.新增合伙创业人员可申领创业担保贷款。

 2.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领条件。

 3.创业担保贷款展期及贴息。

 4.探索信用担保。

 三、申请对象及条件

 1.合伙创业人员。对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的,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每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标准,可申请不超过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2.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贷款前12个月内(以申请日为准)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由25%下调至20%,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由15%下调至10%。

 3.现有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人,对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及时还款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展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4.创新反担保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依托信用信息,科学评估创业者还款能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在不断提高风险评估能力的基础上,逐步丰富反担保方式。

 四、补贴标准

 创业担保贷款的申领条件、流程及贴息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对申请展期及贴息的,展期利息由借款人承担。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经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确认后,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五、申请时限

 2020年3月14日—2020年6月30日。

 六、申报入口

 1.网上办理。申请人登录青岛就业网,选择进入“网上办事”/“创业服务”/“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模块。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持所需材料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七、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合伙人、组织成员属于退役军人的,应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自谋职业证;属于大中专毕业生的,应提供毕业证书;休学创业大学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休学证明。

 3.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八、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申请人登录青岛就业网,选择进入“网上办事”/“创业服务”/“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模块,信息录入确认无误后按系统提示扫描上传所需材料。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持所需材料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3.对申请展期及贴息的。贷款申请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展期申请。贷款申请人向贷款经办银行提出延期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证明、展期还款协议、展期反担保合同等材料以数据共享的方式传送到注册地(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政策性担保机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相关数据录入系统。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关于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解读

日期:2020-03-14

 一、文件依据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31号

 二、政策内容

 1.新增合伙创业人员可申领创业担保贷款。

 2.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领条件。

 3.创业担保贷款展期及贴息。

 4.探索信用担保。

 三、申请对象及条件

 1.合伙创业人员。对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且合伙人、组织成员均符合借款人条件的,按照每个创业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每人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标准,可申请不超过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2.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贷款前12个月内(以申请日为准)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由25%下调至20%,职工超过100人的比例由15%下调至10%。

 3.现有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人,对疫情防控期间不能及时还款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展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4.创新反担保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依托信用信息,科学评估创业者还款能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在不断提高风险评估能力的基础上,逐步丰富反担保方式。

 四、补贴标准

 创业担保贷款的申领条件、流程及贴息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对申请展期及贴息的,展期利息由借款人承担。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经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确认后,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五、申请时限

 2020年3月14日—2020年6月30日。

 六、申报入口

 1.网上办理。申请人登录青岛就业网,选择进入“网上办事”/“创业服务”/“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模块。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持所需材料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七、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合伙人、组织成员属于退役军人的,应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自谋职业证;属于大中专毕业生的,应提供毕业证书;休学创业大学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休学证明。

 3.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八、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申请人登录青岛就业网,选择进入“网上办事”/“创业服务”/“创业担保贷款申报”模块,信息录入确认无误后按系统提示扫描上传所需材料。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持所需材料到青岛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

 3.对申请展期及贴息的。贷款申请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展期申请。贷款申请人向贷款经办银行提出延期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证明、展期还款协议、展期反担保合同等材料以数据共享的方式传送到注册地(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政策性担保机构,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相关数据录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