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5-12 | 文号: |
为引导劳动力和人才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5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68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促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招录招聘制度,促进职业流动
根据省授权,做好全市公务员招录职位审定、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工作。适当降低重点扶持区域基层单位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门槛,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必要时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鼓励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开展自主招聘,允许教育、卫生健康、高等院校等行业事业单位研究制定公开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区(市)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人才,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使用特设岗位予以聘用,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联系处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电话:0532-8591236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电话:0532-85912091)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机动编制使用管理办法,对满编、超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使用引进高层次人才机动编制“蓄水池”予以保障。(联系处室:市委编办监督检查处,电话:0532-51917179)组织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市属国有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指导企业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将推行情况纳入市属一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改革绩效考核评价。(联系处室:市委组织部干部四处,电话:0532-85911962)
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区域流动
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流程,全面推行电子报到证,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手续、网上登记手续和就业调整改派手续。加强与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对接,在全国布局建设劳务合作基地,适时举办劳务合作交流大会。开发启用青岛市灵活就业服务平台,为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用工余缺调剂、共享用工对接服务。(联系处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32-85912360、83668932; 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与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532- 81703633)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智能化改革,健全档案基础信息库,加快实现档案转递等业务全程网办、异地办理。(联系处室: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2-88917613)落实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现企业职工省内跨市转移接续“只转关系,不转资金”。(联系处室: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电话:0532-85726195)扩大住院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重点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联系处室: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审核结算处,电话:0532-85756033)
三、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有序流动
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专项行动,更好发挥市场在优化人才配置和促进就业创业中的作用。 实施产业园建设、骨干企业培育、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推动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争创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获批建设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通过积极争取省级奖补资金等方式予以支持。评选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企业和领军人才,符合条件的领军人才纳入人才扶持政策体系。(联系处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劳动保障监察局四大队,电话:0532-85911272、82669569;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电话:0532-85855885;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电话:0532-85913230)加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胶东经济圈人才交流合作,举办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胶东经济圈)招才引智名校行活动和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建立健全区域招才引智协同联动机制。(联系处室: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32-88916691)
四、完善评价制度,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发展通道
进一步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领域人才职称评审申报渠道。深化基层职称制度改革,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制度,做好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工程、统计等系列的基层职称评审工作。完善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制度,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高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合作组织示范区等产业密集、人才聚集的区域)开展特色专业职称评审,实行社会化评价模式。(联系处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0532-85912042;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电话:0532-66999663;市统计局人口就业和社会科技文化统计处,电话:0532-85912263)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扩面提质。稳步推进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有序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不具备自主评价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职工和社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评价服务。适应新兴产业、地方特色产业技能人才评价需要,加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打造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三位一体”的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联系处室: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电话:0532-85839637)落实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打破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界限。(联系处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0532-85912042)
五、加强引才聚才,拓宽优秀人才来青通道
用人单位在市外设立的研发中心全职聘用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可享受市内人才同等待遇。(联系处室: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电话:0532-85913230;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处,电话:0532-8591189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电话:0532-85911483)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办理科技型企业登记注册时,允许使用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作为身份证明,不再提交公证认证文件,与中国籍公民持居民身份证办理企业登记享受同等待遇。(联系处室:市市场监管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处,电话:0532-66200294)发挥“蓝洽会”品牌引才效应,打造海内外高端人才长效对接平台。实施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举办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组建博士后科技服务团,集聚优秀博士后青年人才来青留青创新创业。完善“青岛招才引智高校(名校)行”制度,在国内外知名高校和人力资源机构设立招才引智工作站,举办“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活动,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联系处室: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32-88613358、8891337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0532-85912793)推进实施“惠才卡找人”,将优秀经营企业家人才、在省外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的山东籍高层次人才以及在省外入选国家级、省级及区域性中心城市重点人才工程并到山东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纳入“山东惠才卡”服务范围。(联系处室: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32-88913226)
六、强化教育培训,拓宽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
落实职业教育综合改革部署,加快新时期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推进国家首批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建设智能制造学院。与国内领军企业合作,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共建二级学院、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研发和推广中心,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技工教育、驻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内每年培训10万人次以上。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扩大培训覆盖面,每年力争培训2000人以上。(联系处室: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电话:0532-85912428;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电话:0532-85912479)
七、健全扶贫长效机制,促进贫困群体向上流动
对脱贫享受政策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定期检查、动态管理,持续跟踪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坚决防止返贫和新致贫。(联系处室:市扶贫协作办农村扶贫处,电话:0532-85913593)
八、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困难学生起点公平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补齐义务教育短板。推进优质普通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打造市级实验学校。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保障困难学生公平受教育权利,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义务教育满意度评价等考核评价体系,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清零巩固行动,精准控辍。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联系处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教师工作处,电话:0532-85912178;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电话:0532-85911462)
九、加强社会援助救济,保障困难人员发展机会
实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精准帮扶行动,精准掌握失业人员状况和就业创业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联系处室: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32-83668928)实施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细化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政策,提高临时救助的及时性和救助效能。(联系处室: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电话:0532-85795558)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中共青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岛市统计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青岛市扶贫协作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2021-05-12
为引导劳动力和人才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5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68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促进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招录招聘制度,促进职业流动
根据省授权,做好全市公务员招录职位审定、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工作。适当降低重点扶持区域基层单位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门槛,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必要时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鼓励相关单位依法依规开展自主招聘,允许教育、卫生健康、高等院校等行业事业单位研究制定公开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区(市)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急需紧缺人才,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使用特设岗位予以聘用,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联系处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处,电话:0532-8591236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电话:0532-85912091)落实引进高层次人才机动编制使用管理办法,对满编、超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使用引进高层次人才机动编制“蓄水池”予以保障。(联系处室:市委编办监督检查处,电话:0532-51917179)组织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市属国有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指导企业制定完善实施方案,将推行情况纳入市属一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改革绩效考核评价。(联系处室:市委组织部干部四处,电话:0532-85911962)
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区域流动
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流程,全面推行电子报到证,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鉴证手续、网上登记手续和就业调整改派手续。加强与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对接,在全国布局建设劳务合作基地,适时举办劳务合作交流大会。开发启用青岛市灵活就业服务平台,为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劳动用工余缺调剂、共享用工对接服务。(联系处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32-85912360、83668932; 市教育局教育人才服务与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532- 81703633)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智能化改革,健全档案基础信息库,加快实现档案转递等业务全程网办、异地办理。(联系处室: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32-88917613)落实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实现企业职工省内跨市转移接续“只转关系,不转资金”。(联系处室: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电话:0532-85726195)扩大住院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重点向基层医疗机构延伸。(联系处室: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审核结算处,电话:0532-85756033)
三、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有序流动
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专项行动,更好发挥市场在优化人才配置和促进就业创业中的作用。 实施产业园建设、骨干企业培育、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推动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争创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获批建设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通过积极争取省级奖补资金等方式予以支持。评选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企业和领军人才,符合条件的领军人才纳入人才扶持政策体系。(联系处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劳动保障监察局四大队,电话:0532-85911272、82669569;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电话:0532-85855885;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电话:0532-85913230)加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胶东经济圈人才交流合作,举办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胶东经济圈)招才引智名校行活动和人力资源服务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建立健全区域招才引智协同联动机制。(联系处室: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32-88916691)
四、完善评价制度,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发展通道
进一步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领域人才职称评审申报渠道。深化基层职称制度改革,落实“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职称制度,做好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工程、统计等系列的基层职称评审工作。完善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制度,做好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高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合作组织示范区等产业密集、人才聚集的区域)开展特色专业职称评审,实行社会化评价模式。(联系处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0532-85912042;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电话:0532-66999663;市统计局人口就业和社会科技文化统计处,电话:0532-85912263)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动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扩面提质。稳步推进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有序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不具备自主评价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职工和社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评价服务。适应新兴产业、地方特色产业技能人才评价需要,加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打造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三位一体”的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联系处室: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电话:0532-85839637)落实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打破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界限。(联系处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0532-85912042)
五、加强引才聚才,拓宽优秀人才来青通道
用人单位在市外设立的研发中心全职聘用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申报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可享受市内人才同等待遇。(联系处室: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电话:0532-85913230;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处,电话:0532-8591189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电话:0532-85911483)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办理科技型企业登记注册时,允许使用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作为身份证明,不再提交公证认证文件,与中国籍公民持居民身份证办理企业登记享受同等待遇。(联系处室:市市场监管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处,电话:0532-66200294)发挥“蓝洽会”品牌引才效应,打造海内外高端人才长效对接平台。实施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举办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组建博士后科技服务团,集聚优秀博士后青年人才来青留青创新创业。完善“青岛招才引智高校(名校)行”制度,在国内外知名高校和人力资源机构设立招才引智工作站,举办“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活动,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联系处室: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32-88613358、88913379;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电话:0532-85912793)推进实施“惠才卡找人”,将优秀经营企业家人才、在省外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的山东籍高层次人才以及在省外入选国家级、省级及区域性中心城市重点人才工程并到山东创新创业的高层次人才纳入“山东惠才卡”服务范围。(联系处室: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32-88913226)
六、强化教育培训,拓宽劳动者职业发展通道
落实职业教育综合改革部署,加快新时期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推进国家首批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建设智能制造学院。与国内领军企业合作,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共建二级学院、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研发和推广中心,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技工教育、驻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行“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内每年培训10万人次以上。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扩大培训覆盖面,每年力争培训2000人以上。(联系处室: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电话:0532-85912428;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电话:0532-85912479)
七、健全扶贫长效机制,促进贫困群体向上流动
对脱贫享受政策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定期检查、动态管理,持续跟踪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坚决防止返贫和新致贫。(联系处室:市扶贫协作办农村扶贫处,电话:0532-85913593)
八、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保障困难学生起点公平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补齐义务教育短板。推进优质普通中小学集团化办学,打造市级实验学校。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保障困难学生公平受教育权利,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义务教育满意度评价等考核评价体系,推进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清零巩固行动,精准控辍。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联系处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教师工作处,电话:0532-85912178;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电话:0532-85911462)
九、加强社会援助救济,保障困难人员发展机会
实施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精准帮扶行动,精准掌握失业人员状况和就业创业培训需求,分级分类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联系处室: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32-83668928)实施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细化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政策,提高临时救助的及时性和救助效能。(联系处室: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电话:0532-85795558)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中共青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岛市统计局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青岛市扶贫协作工作办公室
2021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