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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1900-01-01 | 文号: |

关于加强“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

关于加强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

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人办发〔2009184

各区、市人事局:

为了切实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服务管理工作,保证该计划顺利实施,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引导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

近期,有一些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咨询服务期工资待遇、服务期满后政策等问题,他们思想浮动、不安心工作,甚至出现了不请假私自脱岗的现象。各区市要高度重视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的思想动态,杜绝发生不稳定情况。对所有大学生,特别是服务即将结束的大学生,要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座谈会等形式,让每一名大学生正确认识到三支一扶(社区工作)是一项丰富毕业生基层工作经验、服务期内可自主择业,服务期满后市场化就业的志愿服务活动。同时要第一时间摸清掌握大学生的心理状态,对他们提出的合理诉求,不推不拖,及时解决。对于因政策或其他原因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防止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造成简单问题复杂化,个体问题群体化,影响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和谐稳定。近期,各区市要围绕三支一扶计划有关规定、工资待遇、服务期满后的政策等,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于915日前报送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加强管理培养,规范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日常行为

()加强能力培养。各区市要结合实际,根据大学生的专业情况,妥善安排好大学生的服务岗位,要求每个接收单位都要安排大学生承担一些重点业务工作,给大学生压担子,保证大学生最大限度地接受实践锻炼,为他们尽快在基层实践中历练成才创造条件;要重视对大学生的教育培养,按照《关于在三支一扶毕业生中推行导师制的实施意见》(青人办发〔2006162号)的要求,指定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精、经验丰富的同志对他们进行工作帮教,使大学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安心工作,锻炼成长。

()抓好日常管理。各区市要按照《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抓好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如有违纪或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因故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服务单位和区市审核同意后,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提前解除协议,终止服务。对于不按规定办理任何手续,擅自解除协议的,各区市要停发其生活补贴,有关事项记入其个人档案。各区市要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统一做好大学生上岗之初的人事档案接收、办理保险等工作,及时发放生活补贴,协调服务单位安排专门人员帮助他们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方便周到的后勤保障,让大学生安心在基层工作,解除三支一扶大学生上岗后的后顾之忧。

()强化绩效考核。服务单位要建立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工作档案,随时掌握了解工作情况。各区市要建立跟踪考核和考察机制,根据各行业特点,以服务岗位承担的工作为依据,突出考察大学生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成绩,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通过组织了解和与个人谈心,及时掌握大学生工作情况和成长状况并记录在案;每年年终对大学生的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等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经考核人签署意见后,存入大学生档案。

三、落实各项政策,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后续工作

各区市要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的服务工作,坚决杜绝出现私自留用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的现象。对需要延长服务期的,严格按照青人办发〔200971号文件规定办理;对即将结束服务的,要一对一地交流,举行欢送仪式,确保大学生做好工作交接、安全文明有序离岗。

()健全就业服务工作机制。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各地各部门要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积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条件,鼓励和支持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按照青人办发〔200971号文件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做好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衔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按照鲁人发〔200829号和青人办发〔200971号文件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确保大学生安全文明有序离岗。各区市和服务单位要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确保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做好工作交接、安全文明有序离岗。要加强离岗前大学生的安全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其防火、防盗、防传染病、防交通事故及防其他意外伤害意识,提醒他们注意回乡旅途安全。

各区市接到本通知后,要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并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OO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关于加强“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1900-01-01

关于加强“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

关于加强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

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青人办发〔2009184

各区、市人事局:

为了切实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服务管理工作,保证该计划顺利实施,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引导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树立正确的服务意识

近期,有一些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咨询服务期工资待遇、服务期满后政策等问题,他们思想浮动、不安心工作,甚至出现了不请假私自脱岗的现象。各区市要高度重视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的思想动态,杜绝发生不稳定情况。对所有大学生,特别是服务即将结束的大学生,要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座谈会等形式,让每一名大学生正确认识到三支一扶(社区工作)是一项丰富毕业生基层工作经验、服务期内可自主择业,服务期满后市场化就业的志愿服务活动。同时要第一时间摸清掌握大学生的心理状态,对他们提出的合理诉求,不推不拖,及时解决。对于因政策或其他原因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防止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造成简单问题复杂化,个体问题群体化,影响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和谐稳定。近期,各区市要围绕三支一扶计划有关规定、工资待遇、服务期满后的政策等,开展一次主题教育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于915日前报送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二、加强管理培养,规范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日常行为

()加强能力培养。各区市要结合实际,根据大学生的专业情况,妥善安排好大学生的服务岗位,要求每个接收单位都要安排大学生承担一些重点业务工作,给大学生压担子,保证大学生最大限度地接受实践锻炼,为他们尽快在基层实践中历练成才创造条件;要重视对大学生的教育培养,按照《关于在三支一扶毕业生中推行导师制的实施意见》(青人办发〔2006162号)的要求,指定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精、经验丰富的同志对他们进行工作帮教,使大学生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安心工作,锻炼成长。

()抓好日常管理。各区市要按照《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抓好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如有违纪或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因故不能继续服务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服务单位和区市审核同意后,报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提前解除协议,终止服务。对于不按规定办理任何手续,擅自解除协议的,各区市要停发其生活补贴,有关事项记入其个人档案。各区市要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统一做好大学生上岗之初的人事档案接收、办理保险等工作,及时发放生活补贴,协调服务单位安排专门人员帮助他们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供方便周到的后勤保障,让大学生安心在基层工作,解除三支一扶大学生上岗后的后顾之忧。

()强化绩效考核。服务单位要建立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工作档案,随时掌握了解工作情况。各区市要建立跟踪考核和考察机制,根据各行业特点,以服务岗位承担的工作为依据,突出考察大学生德、能、勤、绩等方面的成绩,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通过组织了解和与个人谈心,及时掌握大学生工作情况和成长状况并记录在案;每年年终对大学生的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等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经考核人签署意见后,存入大学生档案。

三、落实各项政策,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后续工作

各区市要做好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的服务工作,坚决杜绝出现私自留用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的现象。对需要延长服务期的,严格按照青人办发〔200971号文件规定办理;对即将结束服务的,要一对一地交流,举行欢送仪式,确保大学生做好工作交接、安全文明有序离岗。

()健全就业服务工作机制。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各地各部门要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积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条件,鼓励和支持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按照青人办发〔200971号文件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做好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衔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按照鲁人发〔200829号和青人办发〔200971号文件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确保大学生安全文明有序离岗。各区市和服务单位要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确保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做好工作交接、安全文明有序离岗。要加强离岗前大学生的安全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其防火、防盗、防传染病、防交通事故及防其他意外伤害意识,提醒他们注意回乡旅途安全。

各区市接到本通知后,要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每一位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并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OO九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