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1900-01-01 | 文号: |
青劳社〔2008〕
一、补贴的范围和条件
各类用人单位新招用本市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协保人员除外,下同),签订
就业困难人员按以下范围确定:
㈠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2005年12月31日前年满
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㈢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女满16至
㈣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
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㈥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明的失业人员。
㈦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是指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失业登记一年以上,且失业期间每月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至少有一次求职记录的失业人员。
㈧失地失业人员。是指因国家征地失去土地或家庭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农村失业人员。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三、补贴的申报、拨付程序
㈠补贴申报。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按年拨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用人单位,应于招用人员次年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招用人员就业备案花名册》;
3.《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
4.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5.企业工资支付凭证;
6.招用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的,应出具《青岛市城乡
7.招用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的,应出具离婚或丧偶证明;
8.招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的,应出具民政部门开出的低保证明;
9.招用残疾失业人员的,应出具《残疾人证》;
10.招用失地失业人员的,应出具镇(街道)人民政府开出的失地证明;
11.劳动保障部门要求提报的其他材料。
㈡审核拨付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属于市内四区的,由市就业服务中心通过人力资源网络管理系统审核就业困难人员记录,核对相关资料和信息,核对无误并汇总后,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部门核准。对经核准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由市财政部门将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市就业服务中心后,
2、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属于五市三区的,由五市三区就业服务机构通过网络审核就业困难人员记录、核对资料和信息后,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具体办法由各区(市)自行确定。
四、工作要求
用人单位要如实填报审批表,及时提报有关资料。市、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要切实做好有关资料的审核,对申领单位的资格、条件认真把关,
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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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900-01-01
青劳社〔2008〕
一、补贴的范围和条件
各类用人单位新招用本市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协保人员除外,下同),签订
就业困难人员按以下范围确定:
㈠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2005年12月31日前年满
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家庭成员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㈢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是指女满16至
㈣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
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㈥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证明的失业人员。
㈦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是指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失业登记一年以上,且失业期间每月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至少有一次求职记录的失业人员。
㈧失地失业人员。是指因国家征地失去土地或家庭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农村失业人员。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三、补贴的申报、拨付程序
㈠补贴申报。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按年拨付。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用人单位,应于招用人员次年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招用人员就业备案花名册》;
3.《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
4.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5.企业工资支付凭证;
6.招用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的,应出具《青岛市城乡
7.招用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的,应出具离婚或丧偶证明;
8.招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的,应出具民政部门开出的低保证明;
9.招用残疾失业人员的,应出具《残疾人证》;
10.招用失地失业人员的,应出具镇(街道)人民政府开出的失地证明;
11.劳动保障部门要求提报的其他材料。
㈡审核拨付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属于市内四区的,由市就业服务中心通过人力资源网络管理系统审核就业困难人员记录,核对相关资料和信息,核对无误并汇总后,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部门核准。对经核准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由市财政部门将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市就业服务中心后,
2、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属于五市三区的,由五市三区就业服务机构通过网络审核就业困难人员记录、核对资料和信息后,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具体办法由各区(市)自行确定。
四、工作要求
用人单位要如实填报审批表,及时提报有关资料。市、区(市)就业服务中心要切实做好有关资料的审核,对申领单位的资格、条件认真把关,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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