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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补贴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00-01-01 | 文号: |

青岛市人事局

关于调整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补贴

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人社办发〔201029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1061日起调整市内四区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综合补贴待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由政府开发的公安协警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卫生清洁员、城管协管员、安全生产监督员、医疗护理员和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等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

二、调整标准和资金来源

从业人员的岗位综合补贴,由每人每月800元调整到880元。其中100元作为考核奖,根据从业人员日常工作情况发放。以上所需资金从市促进就业资金中列支。

三、有关要求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综合补贴调整工作,搞好政策和工作的衔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本《通知》适用于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其他区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关于调整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补贴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1900-01-01

青岛市人事局

关于调整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补贴

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人社办发〔201029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1061日起调整市内四区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综合补贴待遇。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由政府开发的公安协警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卫生清洁员、城管协管员、安全生产监督员、医疗护理员和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等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

二、调整标准和资金来源

从业人员的岗位综合补贴,由每人每月800元调整到880元。其中100元作为考核奖,根据从业人员日常工作情况发放。以上所需资金从市促进就业资金中列支。

三、有关要求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综合补贴调整工作,搞好政策和工作的衔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本《通知》适用于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其他区市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