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1900-01-01 | 文号: |
自上世纪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政府宏观引导、企业积极组织、务工人员自愿参与”为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深化用工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妥善处理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提升我市建筑业产业素质,促进我市建筑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用工制度改革,用四年的时间逐步实现各专业、各层次建筑业企业均拥有自有核心劳动力资源,形成以企业自有核心劳动力为主,以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输入为补充调节的企业用工管理方式。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业的项目管理体制、施工组织模式和用工管理方式,使其尽快步入科学规范的管理轨道。
三、主要措施
(一)企业周密组织,逐步建立自有核心劳务队伍
1、研究制定自有核心劳务队伍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
各建筑业企业要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业务规模、发展前景等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分析,确定本企业需拥有自有劳务工人的数量、工种以及招收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劳务队伍发展和使用规划以及实施计划。
2、逐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自有核心劳务队伍的稳定性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建立自由核心劳务队伍的,须与所招用的务工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同时,还须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按照我市社会保障机构对推进建筑业农民工社会保险的统筹规划,针对建筑业的突出特点,建筑业企业为所招用的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时可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全项五险,也可按国务院国发〔
A、按照《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计算缴费年限,享受所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工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工单位以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
B、由用工单位以上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
3、强化培训教育,建立人才开发和激励机制
各建筑业企业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强化全员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要以工地职工夜校为平台,大力开展对务工人员全面教育培训,持续提高务工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技能。要建立人才使用的激励机制,重视劳务人员的劳资待遇,拉开技师和高、中、初级技工、普工的工资等级,逐步建立起以技师为技术带头人,以高级工为骨干,以中级工为主体的,工种配套的核心劳务队伍。
(二)政府宏观引导,充分调动企业实施用工制度改革的积极性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加快用工制度改革,帮助企业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调动企业改革的积极性。拥有自有核心劳务人员数量达到基本指标要求(具体指标详见附表),且年内为劳务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或五险全部办理
(三)协会积极协调,帮助企业实行用工资源互补
各级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协调服务功能,加强对企业用工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尤其是对低资质、规模小、业务量少的企业,要帮助其解决拥有齐全工种能力不足的客观困难,积极进行企业间的横向沟通协调,帮助企业间建立人力资源互补机制,形成用工联合体,互为补充调配劳务人员数量、工种的优势和不足。
附件:各序列建筑业企业办理社会保险劳务人员基本指标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各序列建筑业企业办理社会保险劳务人员
基本指标
年份 序列 及等级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以后 | |
总 承 包 序 列 |
特级 |
500人 |
1000人 |
2000人 |
3000人 |
一级 |
100人 |
300人 |
500人 |
1000人 | |
二级 |
50人 |
100人 |
200人 |
400人 | |
三级 |
20人 |
50人 |
100人 |
200人 | |
专 业 承 包 序 列 |
一级 |
50人 |
100人 |
200人 |
300人 |
二级 |
20人 |
50人 |
100人 |
150人 | |
三级 |
10人 |
20人 |
30人 |
50人 | |
劳务分包 序列 |
资质标准要求人数的30% |
资质标准要求人数的50% |
资质标准要求人数的80% |
资质标准要求人数的10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日期:1900-01-01
自上世纪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政府宏观引导、企业积极组织、务工人员自愿参与”为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深化用工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建筑业改革与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妥善处理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提升我市建筑业产业素质,促进我市建筑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用工制度改革,用四年的时间逐步实现各专业、各层次建筑业企业均拥有自有核心劳动力资源,形成以企业自有核心劳动力为主,以劳务分包企业的劳务输入为补充调节的企业用工管理方式。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业的项目管理体制、施工组织模式和用工管理方式,使其尽快步入科学规范的管理轨道。
三、主要措施
(一)企业周密组织,逐步建立自有核心劳务队伍
1、研究制定自有核心劳务队伍的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
各建筑业企业要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业务规模、发展前景等实际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分析,确定本企业需拥有自有劳务工人的数量、工种以及招收对象,制定切实可行的劳务队伍发展和使用规划以及实施计划。
2、逐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自有核心劳务队伍的稳定性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建立自由核心劳务队伍的,须与所招用的务工人员签订规范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同时,还须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按照我市社会保障机构对推进建筑业农民工社会保险的统筹规划,针对建筑业的突出特点,建筑业企业为所招用的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时可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全项五险,也可按国务院国发〔
A、按照《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计算缴费年限,享受所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工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工单位以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
B、由用工单位以上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
3、强化培训教育,建立人才开发和激励机制
各建筑业企业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强化全员培训和持证上岗管理。要以工地职工夜校为平台,大力开展对务工人员全面教育培训,持续提高务工人员整体素质和职业技能。要建立人才使用的激励机制,重视劳务人员的劳资待遇,拉开技师和高、中、初级技工、普工的工资等级,逐步建立起以技师为技术带头人,以高级工为骨干,以中级工为主体的,工种配套的核心劳务队伍。
(二)政府宏观引导,充分调动企业实施用工制度改革的积极性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加快用工制度改革,帮助企业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充分调动企业改革的积极性。拥有自有核心劳务人员数量达到基本指标要求(具体指标详见附表),且年内为劳务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或五险全部办理
(三)协会积极协调,帮助企业实行用工资源互补
各级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协调服务功能,加强对企业用工制度改革的调查研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尤其是对低资质、规模小、业务量少的企业,要帮助其解决拥有齐全工种能力不足的客观困难,积极进行企业间的横向沟通协调,帮助企业间建立人力资源互补机制,形成用工联合体,互为补充调配劳务人员数量、工种的优势和不足。
附件:各序列建筑业企业办理社会保险劳务人员基本指标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各序列建筑业企业办理社会保险劳务人员
基本指标
年份 序列 及等级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以后 | |
总 承 包 序 列 |
特级 |
500人 |
1000人 |
2000人 |
3000人 |
一级 |
100人 |
300人 |
500人 |
1000人 | |
二级 |
50人 |
100人 |
200人 |
400人 | |
三级 |
20人 |
50人 |
100人 |
200人 | |
专 业 承 包 序 列 |
一级 |
50人 |
100人 |
200人 |
300人 |
二级 |
20人 |
50人 |
100人 |
150人 | |
三级 |
10人 |
20人 |
30人 |
50人 | |
劳务分包 序列 |
资质标准要求人数的30% |
资质标准要求人数的50% |
资质标准要求人数的80% |
资质标准要求人数的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