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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城镇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申报拨付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1900-01-01 | 文号: |

关于劳动预备制人员培训补贴经费的填报说明

关于调整城镇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

申报拨付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劳社[2007]40

各劳动预备制培训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内四区城镇劳动预备制培训管理,规范培训补贴申报拨付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补贴标准

城镇劳动预备制人员培训费补贴实行一次性申报,申报工作在劳动预备制人员按规定学制完成全部课程,并经考试、鉴定后进行。具体申报时间,每年上半年在330日前,下半年在930日前。培训补贴根据取得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的50%核拨。

二、申报拨付程序

培训基地在劳动预备制人员按规定学制完成全部课程考试、鉴定结束后,填写《城镇劳动预备制人员培训补贴审批表》(见附件),连同山东省技工学校毕业证书验印花名册、职业资格书颁证花名册等有关资料,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经市财政部门核准后,由市就业服务中心7个工作日内到财政部门办理资金结报手续。

三、工作要求

各培训基地要按规定收取学费,并应提供统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发票。对全额收取学费的培训基地,应在财政补贴资金到位30天内,将补贴发放给培训人员,并做好登记工作,由本人签字、签章(手印)。培训基地要加强对培训补贴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骗取、套取、挪用、贪污培训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及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通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此前已按青劳社〔200370号文件规定交纳50%学费的在校生,其所在培训单位仍可按原规定申报培训费补贴。

附:城镇劳动预备制人员培训补贴审批表

??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城镇劳动预备制人员培训补贴审批表

培训基地:填表日期:单位:人、元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备案人数

毕业人数

物价部门规定

学费(元/年)

培训补贴

其中:鉴定合格人数

人数

金额

合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市财政部门意见:

注此表由培训基地填写一式三份。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青岛政务网 | 网上办事大厅 | 青岛人才网 |

关于调整城镇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申报拨付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1900-01-01

关于劳动预备制人员培训补贴经费的填报说明

关于调整城镇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

申报拨付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劳社[2007]40

各劳动预备制培训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内四区城镇劳动预备制培训管理,规范培训补贴申报拨付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补贴标准

城镇劳动预备制人员培训费补贴实行一次性申报,申报工作在劳动预备制人员按规定学制完成全部课程,并经考试、鉴定后进行。具体申报时间,每年上半年在330日前,下半年在930日前。培训补贴根据取得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的50%核拨。

二、申报拨付程序

培训基地在劳动预备制人员按规定学制完成全部课程考试、鉴定结束后,填写《城镇劳动预备制人员培训补贴审批表》(见附件),连同山东省技工学校毕业证书验印花名册、职业资格书颁证花名册等有关资料,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经市财政部门核准后,由市就业服务中心7个工作日内到财政部门办理资金结报手续。

三、工作要求

各培训基地要按规定收取学费,并应提供统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发票。对全额收取学费的培训基地,应在财政补贴资金到位30天内,将补贴发放给培训人员,并做好登记工作,由本人签字、签章(手印)。培训基地要加强对培训补贴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骗取、套取、挪用、贪污培训补贴资金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及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通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此前已按青劳社〔200370号文件规定交纳50%学费的在校生,其所在培训单位仍可按原规定申报培训费补贴。

附:城镇劳动预备制人员培训补贴审批表

??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城镇劳动预备制人员培训补贴审批表

培训基地:填表日期:单位:人、元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备案人数

毕业人数

物价部门规定

学费(元/年)

培训补贴

其中:鉴定合格人数

人数

金额

合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意见:

市财政部门意见:

注此表由培训基地填写一式三份。